国家开放大学金融学专业《经济法学》作业及答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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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者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
A.产品
B.商品
C.物品
D.以上所有
本题答案:
A
A
2、垄断的概念来自()。
A.财政学
B.政治学
C.经济学
D.法律学
本题答案:
C
C
3、产品质量责任关系不牵扯的是()。
A.生产者
B.销售者
C.代理商
D.消费者
本题答案:
C
C
4、除了市场份额之外,还应综合考虑()来判定某一经营者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标准?
A.市场占有面积
B.客户偏向度
C.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
D.存货率
本题答案:
C
C
5、竞争的积极作用表现不包括()。
A.抢夺客源
B.优化资源配置,将有限的资源合理分配,流向竞争中优胜的经营者
C.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经济的繁荣
D.竞争带来的繁荣会造福消费者
本题答案:
A
A
6、经营者能够控制()或(),意味着它不必顾忌其他经营者的竞争。
A.销售市场
B.原材料采购市场
C.销售渠道
D.所生产商品
本题答案:
AB
AB
7、属于消费者的范畴的是()。
A.家庭消费
B.代理消费
C.交际消费
D.分配消费
本题答案:
ABC
ABC
8、《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包括以下哪一项()。
A.询价交易权
B.监督批评权
C.损害求偿权
D.知悉真情权
本题答案:
BCD
BCD
9、如果相关市场上其他竞争者也具备同样的财力和技术条件,也不能认定该经营者具备市场支配地位。()
A.对
B.错
本题答案:
A
A
10、《产品质量法》第2条将“产品”界定为“经过改造、合成,用于销售的产品”。()
A.对
B.错
本题答案:
A
A
11、垄断状态在客观上是对经济自由和经济民主造成损害,主观上故意限制竞争。()
A.对
B.错
本题答案:
B
B
12、擅自制造或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也是假冒商标行为。()
A.对
B.错
本题答案:
A
A
13、市场竞争行为是经营者之间为争夺有限资源、获得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争胜过程。()
A.对
B.错
本题答案:
A
A
14、《价格法》明令禁止经营者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包括?
本题答案:
1.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之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3.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
4.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5.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现价格歧视;
6.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7.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8.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1.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之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3.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
4.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5.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现价格歧视;
6.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7.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8.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15、经营者需履行的义务?
本题答案:
1.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2.接受监督的义务;3.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4.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5.表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6.出具购货凭证和服务单据的义务;7.保证质量的义务;8.履行“三包”或其他责任的义务;9.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单方作出对消费者不利规定的义务;10.不得侵犯消费者人格权的义务。
1.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2.接受监督的义务;3.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4.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5.表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6.出具购货凭证和服务单据的义务;7.保证质量的义务;8.履行“三包”或其他责任的义务;9.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单方作出对消费者不利规定的义务;10.不得侵犯消费者人格权的义务。
16、试述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的规定。
本题答案:
我国《反垄断法》在适用除外方面的规定主要有:(1)根据《反垄断法》第15条的规定,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具有改进技术、提高质量、提高经营效率、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的,不适用《反垄断法》第13条、第14条有关垄断协议的规定。(2)知识产权正当行使行为的适用除外。《反垄断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不适用本法;但是,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适用本法。(3)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适用除外。
我国《反垄断法》在适用除外方面的规定主要有:(1)根据《反垄断法》第15条的规定,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具有改进技术、提高质量、提高经营效率、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的,不适用《反垄断法》第13条、第14条有关垄断协议的规定。(2)知识产权正当行使行为的适用除外。《反垄断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不适用本法;但是,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适用本法。(3)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适用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