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学网 >招录类 >试题列表

(五十二)  【给定资料】  1.“零负团费”是旅游商“发明”的一种经营方式,近年来却快速在我国旅游市场蔓延。  1988年,我国首批开放公民自费前往新马泰港澳旅游;而在1995年左右,泰国游便开始出现“零负团费”,并很快波及了新马两国;为杜绝“零团费”这一不正常的旅游市场现象,2000年中国、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在昆明举行了四国联合的治理地区旅游市场部长级会议,就维护我国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达成了相关协议。  2004年9月,欧洲游向我国开放,首发团就有旅行社采取了“零负团费”的做法,例如导游“自费”50%,个人往返欧洲机票的费用作为“买团”的人头费。海南大量出现“零负团费”始于2003年下半年;到2004年底,云南游已发展到1700元可以“北京一昆明大理丽江6日双飞”的程度;2005年,华东五市游、九寨沟成都游也频繁出现了这一模式。  所谓“零负团费”接团,就是旅行社在接外地组团社的游客团队时,分文不赚只收成本价,甚至低于成本价收客。“零负团费”的本质是欺诈游客,非法牟利。在“零团费”运行模式下,客源地组团社不付给目的地地接社任何资金,只输送客源。在这种模式中,游客的基本旅游消费,以及地接社的折旧费、利润、税金、导游服务费等都来自于导游所交的“高人头费”和旅游服务供应商的“签单”;地接社的运营费用以购物和自费活动佣金为主,导游人头费为辅;地接社和导游的“回扣”项目多。在“负团费”运行模式下,目的地地接社不仅不向组团社收取任何接待费用,反而向组团社“买团”。地接社的运营费用以导游人头费为主,购物和自费活动佣金为辅;游客必须花费一定数额的指定消费项目费用。风味餐馆、偏僻宾馆、观光缆车、上岛游船、出租车司机、低劣景点、购物商店、特种演艺厅等自费场所的旅游服务供应商为了保证客源,只得将大部分营业收入都“返还”给地接社和导游,陷入了低价经营循环中,而游客则陷入高价陷阱。如海南的地接社导游在带团前要先交6000元的押金给旅行社,地方导游真正成了“鱼鹰””“刀手”,陷入了高压力带团的境地,服务意识全无,整个人的心灵和行为都被扭曲。  为促进我国旅游市场规范有序发展,营造安全、和谐的旅游环境和氛围,全国各旅游景区景点对开展以整治“零负团费”为主要内容的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查。  2.“零负团费”虽然在报名时曾给过游客短暂的惊喜,但在整个旅游过程中带给游客的是重重“陷阱”:降低餐标(吃不到当地特色餐);降低住宿标准(能住郊区不住城里,能住乡下不住郊区);更改行程、擅自增加自费景点;导游变成导购,听不到应有的旅游介绍;延长购物时间,缩短景点参观时间;把游客渴望参观的著名景点列为自费……不仅如此,如果游客拒绝参加自费项目还可能被导游甩团。  笔者采访了解到,“零负团费”很难界定,它大量以“低价团”形式出现,甚至包装成“特价团”、“节后超值团”等形式。但低价是对消费者最有吸引力的字眼。低价团只要有市场,就会有“逐利”的经营者跟进,这是“零负团费”无法斩革除根的一大原因。  近几年,旅游业界也尝试推出“品质之旅”“诚信之旅”“纯玩团”来突破低价重围。但“品质团”却在夹缝中艰难生存。一位大旅行社总经理无奈地告诉笔者,“我们的泰国游品质团价格比普通团高出800元,游客问的多报的少,需要几家社联合在一起才凑够一个‘品质团’。”另一家大旅行社也表示,“品质团”在他们的产品中所占的比例仍然很小,部分低价盛行的线路,目前根本无法推行“品质团”。  3.3月21日晚,由昆明风情国际旅游有限公司组团“单飞海南北海7日游”的云南曲靖市169名农民,因在海南、北海期间拒绝参加“自费游项目”,被导游在北海、南宁两地“甩团”,北海市旅游质监部门连夜协调,促使这起涉及3省(自治区)的事件得到解决,游客于3月22日踏上归途。  在3月21日发生169名云南游客分别在广西北海、南宁被“甩团”事件后,北海市旅游质监部门初步查明,“3·21甩团事件”与旅行社下属的门市部交接团不规范有关,市政府25日决定对全市旅游行业进行整顿;北海市旅游质监所25日也向全市旅行社发出通报。  家住沈阳市东陵区的王小姐非常渴望体验海南岛之旅,可让她意想不到的是,难得的一周假期,自己不但没有欣赏到什么风光,反而惹了一肚子气。  王小姐的遭遇并不少见,很多出门旅游的人都碰到过类似的情况。一些旅行团为了弥补低团费带来的损失,没完没了地带游客进店购物,给景点预留时间远少于购物时间,让游客的行程品质大打折扣。一些片面追求价格便宜的消费者,由于不了解旅游行业的“潜规则”,陷入了旅行社的“零团费”陷阱,好像省了旅游的费用,但是旅游也变成了购物。  许多景区游客都是第一次去,对旅游区路线不熟悉,只是盲目听从导游引导。但部分旅行社将某些旅游内容省去,减少开支,消费者却浑然不知。还有的旅行社通过模糊化报景点,让消费者听上去感觉景点不少,价格也就随之增长了,实际旅游中很多景点只是在汽车上路过而已,根本没有让游客停留下来仔细游览的时间。  韩国一些旅行社以超低团费甚至“零团费”为诱饵吸引中国游客到韩国旅游,之后诱使他们购买高价商品以赚取回扣。针对这种情况,韩国有关部门近日决定集中整治。  据韩联社8月6日报道,韩国一些小旅行社同中国旅行社联手推出价格仅相当于往返机票的超低价韩国游团费,韩国旅行社接团时几乎不收取任何费用,但在中国游客到韩后,通过强制购物和诱使游客购买高价商品,赚取高额回扣。  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联手韩国观光公社等机构,调查了6家专门接待中国游客的旅行社以及中国游客相对较多的5家人参销售中心。据调查,一些人参产品售价25万韩元(1美元约合1230韩元),回扣金额竞高达15万韩元。  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认为,这些不法行为导致韩国国家形象受损,同时影响对中国客源的长期开发。除通过行业自律条例加以遏制外,还将成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旅行社取消经营资格。  旅游餐饮质量差是游客普遍的感受。通常在旅游合同中,游客与旅行社签订的餐费内容主要是就餐的次数和每人每餐的费用标准,合计费用打入旅游总费中。实际旅游中,有部分游客的就餐费用没有按照此标准执行,甚至出现部分餐费被旅行社“私吞”的情况。  2006年10月,香港就曾发生过因为内地游客购物不足,“零团费”团当街甩客。内地赴港游因此冷了一段时间,直到香港推出“优质诚信香港游”,才逐渐恢复了人气,只是“零团费”问题仍然未解决。  “零团费”与“黑店”其实是共生的。近日香港两位导游现身说法,认为“宰客”不等于“零团费”,也有高价被宰的“冤大头”。但是“零团费”必然“宰客”,则是不争的事实。商家无利不往,“零团费”不是“无团费”,只是从卖货的利润中分出旅游费而已,羊毛依然出在羊身上。动辄上千元的旅游费差价,要靠卖多少商品才能平衡?因此,自然会有“黑店”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赚取暴利。  降价至“零团费”,是旅行社低价竞争的结果,需要有关部门对旅游业加强监督管理,与此同时,也与内地旅游业成长时间不长、内地游客不够成熟有关。一方面,因为信息不对称,游客容易受骗;另一方面,很多“零团费”团明确告知需要购物弥补团费,游客仍然以为便宜即好,食饵上钩。“零团费”是国内旅游的怪现象,不仅香港游,其他地方甚至京郊也有类似推销——不用交任何费用,带你到京郊某旅游景点兼养蜂场一游,自然你需要在养蜂场购买不少商品。  内地游客成熟需要时间,香港旅游业却不能好整以暇,因为“零团费”对香港旅游业是饮鸩止渴。近年来,内地游客已占据到香港旅游人次的半壁江山。对内地游客来说,香港旅游的吸引力不是风光名胜,而是“购物天堂”,不少内地游客赴港就是为了购物。“零团费”恰恰做的是购物文章,毁损的是香港旅游的特色,对香港旅游极具杀伤力。因此,消除“零团费”,可能会暂时减少香港旅游业的业绩,但是,如果任“零团费”存在下去,损害的却是香港旅游的核心竞争力——“购物天堂”,的美誉。  4.日前,国内第一个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导游、海南的李静娜因癌症晚期在工作岗位上病倒了,但躺在病床的李静娜却面临着一个新尴尬:做了12年导游的她没有单位为其购买社保。李静娜的境遇引来海南众多导游的同情,更有导游再次通过网络曝光海南导游无基本工资、无基本福利、无明确规定的劳动报酬,戏称自己是“三无人员”的导游们只能依靠宰客生存、致富。而揭导游“疮疤”最不留情的要数导游周志雄。前不久,他的题为《大爆料:海南导游操作内幕大全》的系列帖子将海南导游再一次推上风口浪尖。  一时间,关于海南导游“是骗子”“太黑”的指责声不断。“这都是被逼的,零负团费压得导游喘不过气来,导致海南整个旅游产业的畸形。”曾任海南导游工会主席的老陈道出了其中的无奈:欺客、宰客等不良现象都和导游有关,而根子却不在导游。  海南导游工会的老陈认为,旅行社为了争取到更多客源,只能低价竞争,降价,一直降到成本以下。牺牲的这部分就是本应给导游的工资、养老保险等保障。旅行社把压力都转嫁到导游身上,使导游的最大压力不是如何提供更好的导游服务,而是如何“填坑”(导游行话,由于旅行社零负团费接团,导游要先垫付不够的团费),如何减少整个团队的成本。  “海南旅游的畸形发展,都是零负团费惹的祸。除了拼命带购物点推销自费项目外,导游别无选择。”老陈告诉记者,不只是海南存在这种情况,只要是廉价游,无论境内境外都有着同样的情况。“海南不‘填坑’的团不到20%,一般导游出团前都要交给旅行社5000元左右的押金,一部分是向旅行社交纳的人头费、地接费,一部分是旅行社防止导游违规操作的罚款。即使顺利把团送走,旅行社不按时退还押金的事也常发生。”《大爆料:海南导游操作内幕大全》帖子的作者周志雄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周志雄说,导游出团前就已经垫付了几千元的团费,他们能不想方设法把这些钱从游客的口袋“挤”出来吗?他整个带团过程中就想着,这趟会不会赔,该用什么方法、技巧才能让游客去购物点,才能让游

以下属于庄子思想的是(  )。

A、“坐忘”

B、“心斋”

C、“大一与小一”

D、“一阴一阳谓之道”

E、“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刑事责任年龄是(  )。

A、14周岁

B、16周岁

C、18周岁

D、20周岁

2007年全国共登记科技成果:(  )。

A、34035项

B、34170项

C、34301项

D、34512项

Cette firme _____ près de 500 personnes.

A、emploit

B、emploi

C、emploie

D、aucune de ces réponses

在长方体ABCD-A1B1C1D1中,AB=BC=1,CC1=2,则AC1=(  ).

A、

B、2

C、

D、

根据宪法,下列不需要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的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B、国务院

C、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D、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四十一)  【给定资料】  1.据《中国青年报》2009年3月23日报道:2月1日瑞典电视台TV-4《冷酷的事实》播放的“活拔绒”电视节目有这样的画面:一个人顺手抓起一只鹅,从其脖子处开始往下拔毛,拔下的羽绒在阳光中飞舞,鹅的凄惨叫声令人心里直犯怵……突然,镜头切换至消费者身上暖烘烘的羽绒服,家里暖和舒适的羽绒被、睡袋等寝具用品。节目称,90%的受访供应商承认生产或销售活拔绒产品,并推测羽绒制品中“50%~80%的羽绒来自活拔”。该节目公布了34家“承认”生产或销售活拔绒的企业名单,有16家是中国企业。这家电视台还预告,将播出关于中国活拔绒的节目。  这期节目在当地掀起阵阵波澜,一些消费者则因活拔绒存在虐待动物的可能,开始抵制羽绒制品;瑞典部分商场售出的羽绒制品被要求退货;全球最大的家具家居用品商宜家公司对外宣布,近期从宜家全球连锁店中购买了羽绒制品的顾客均可退货;众多国际采购商和经营商都纷纷表示,要重新考虑未来的采购计划。  瑞典市场不期而遇的“寒流”让正在当地进行商务考察的四川广汉大群羽绒制品有限公司的吕朝霞一头雾水:以前钟爱“中国制造”的欧洲消费者怎么“变了脸”?与此同时,上海东隆羽绒制品有限公司负责人紧急向中国羽绒工业协会报告说,瑞典TV-4关于“活拔绒”的报道已经产生连锁反应,行业内部分企业发往欧盟的羽绒制品被通知退货。  2.中国占国际羽绒市场70%的份额,其他30%为法国、匈牙利、波兰等国家。根据海关统计,2008年中国1322家羽绒企业对欧洲出口羽绒羽毛及其制品,共合7.2亿美元,占中国羽绒行业出口金额的37%。2008年中国羽绒企业出口瑞典产品价值2200万美元,包含所有羽毛及羽绒制品。在国际金融危机和近年来暖冬的不利因素影响下,中国羽绒行业近况不佳:原毛、寝具与服装出口量分别下降4.3%、6.6%和9.2%。美国曾是中国羽绒及制品最大的进口国,而近来的进口额下降22%,仅羽绒服就减少进口464万件。中国国内的羽绒原料价格也跌至历史最低点,不及往年的1/3,羽绒企业库存陡增。  3.中国羽绒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姚小蔓接到报告后表示:“再也不能让我们的行业受到新损害。”瑞典电视台报道涉及的16家羽绒企业中有13家是中国羽绒工业协会会员单位。协会秘书处挨家逐户打电话:“你们企业生产不生产活拔绒产品?”对方回答说:“不。”“销售不销售活拔绒?”“不。”“有没有向瑞典等国出售过活拔绒及其制品?”“没有。”紧接着,“不要继续宣传和生产活拔绒的紧急通知”挂在了中国羽绒信息网。2月6日,中国羽绒工业协会致函瑞典电视台,并向中国驻瑞典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寻求帮助。在给瑞典电视台的信中,中国羽绒工业协会负责人写道:“对于《冷酷的事实》的播放初衷我们充分理解,但我们有必要向你们及广大消费者阐明事实的真相”。据调查结果显示,被报道的中国羽绒工业协会13家会员单位近年均未向瑞典等国出口活拔绒及其制品。此外,由于活拔绒价格较普通绒高,如果不是客户要求,中国企业是不会主动销售活拔绒及其制品的。  可是两天之后,瑞典这家电视台还是播出了关于中国活拔绒的节目。中国驻瑞典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就此报道致函中国羽绒工业协会。2月9日,中国羽绒工业协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国内主要媒体以及瑞典TV-4驻北京记者参加。次日,瑞典这家电视台播放了对中国羽绒行业真实情况的报道。  4.羽绒是“弃之为废,聚之为宝”。作为羽绒制品的填充料——羽绒原料,主要是指水禽中鸭和鹅身上的羽毛,是食品工业的副产品。中国鸭绒产量占羽绒总产量的90%,鹅绒产量只占10%。主要因为中国人喜欢吃鸭,且鸭的生长周期短,产量大,一般40天左右就可以屠宰,鸭绒价格相对鹅绒低廉,因此不存在活拔。在个别适合活拔的鹅种中(不是所有种类的鹅都适合活拔),仅有1%~3%的鹅有可能存在活拔的现象。活拔绒的价格大约是普通鹅绒的1.5倍,主要制作销往日本市场的高档羽绒寝具。  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高级工程师王敦洲12岁开始从事羽绒行业,至今已有65年时间,亲自参与起草、制作羽绒及其制品的行业标准与国家标准。王敦洲在3月12日举行的全国行业大会上说:“‘活拔绒’不是中国首创,但中国羽绒企业因此次‘活拔绒’报道深受其害。”  目前,南斯拉夫、匈牙利、罗马尼亚等国家活拔绒现象比较普遍,由于活拔绒水洗耗水量与洗涤助剂均减少一半左右,所以有一定的经济效益。但中国羽绒工业协会的负责人表示,“活拔绒”其实在经济上是不合适的。以六安地区的皖西白鹅品种为例,一只鹅可活拔绒两三次,拔一次绒有11~13元的收入,最后宰杀大约能卖18元钱,前后拔绒与屠宰的经济收入40元左右。但没有进行过活拔取绒的鹅,宰杀后其绒羽丝长、蓬松度高,品质好,价格高,一只鹅的经济收入在30多元。若不小心把鹅的皮肤拔破、损伤或感染病菌的话,还要给鹅注射抗生素与喂食精饲料,除去这些附加成本,活拔绒是得不偿失的。  瑞典电视台TV-4最先报道的是匈牙利的“活拔羽绒”,并公布了16家生产“活拔羽绒”的中国企业名单。据欧洲羽绒协会和国际羽绒羽毛检测实验室提供的资料,瑞典电视TV-4关于“活拔羽绒”的节目中存在错误。2月3日,匈牙利驻瑞典大使做客这家电视台KallaFakta节目时,对此报道作出了解释和回应。王敦洲高工反复观看节目画面后表示,这完全是一种炒作,不光拔绒的姿势与技艺不对,而且哪有把鹅拔光成“铁公鸡”的做法?  安徽鸿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羽绒销售部经理何荆桥、安徽三祥羽毛有限公司董事长潘应武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活拔绒现象在当地早已不存在了。作为羽绒企业,他们不清楚瑞典电视台播放“活拔绒”节目的目的是什么。电视节目中公布的另一个企业——浙江三弘集团已就“活拔绒”的报道向瑞典电视台提交了律师函,希望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清白。  中国羽绒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在羽绒原料价格一落千丈的低谷期,瑞典电视台的“活拔绒”报道产生了“滚雪球”效应。欧洲羽绒及羽毛协会主席Heddderich女士透露,瑞典电视台TV-4播放“活拔绒”节目后,协会就接到了180多封信件,大家关心的问题包括:一是寝具用品用什么作填充材料,二是屠宰工业副产品有什么特点,三是他们饲养家禽为了什么。  5.据介绍,欧洲关于家养鹅的法律自1999年12月22日正式实施。该法律对家养鹅(包括家养雁属、家养野生鸿雁属及其杂交种)的生物特性、饲养人和监督办法、鹅舍、鹅舍建筑和其他、屠宰等方面作出了严格的规定。“禁止任何会或者可能会给鹅带来痛苦的饲养方式或者饲养计划”,“不允许从活禽身上拔取羽绒、羽毛”。  中国羽绒工业协会向农业部、林业局咨询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后被告知,我国有一整套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但保护家禽方面的尚未出台。中国羽绒工业协会负责人说:“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只有尊重欧洲等国家或地区保护动物的法律与消费者需求,反对虐待动物的行为,才不至于失掉市场。”  6.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羽毛羽绒制品分会秘书长李玉香说,这种国际贸易中的突发事件应引起企业关注,瑞典这家电视台去年报道“活拔羊绒”,今年报道“活拔鹅绒”,每年都有不同的主题。中国羽绒工业协会秘书长说,瑞典电视台TV-4去年报道“活拔羊绒”节目,就导致整个欧洲市场羊绒销量下降30%左右。  表面上看是动物保护主义的举措,但有一个动向颇为引人注目。据中国驻瑞典大使馆经商处提供的消息,瑞典电视台2月8日播放中国羽绒企业“活拔绒”的报道后,欧洲兽医联合会要求欧盟委员会作出决定,要求进口自欧盟以外的动物产品,须遵循与欧盟相同的规则,比如基本的动物保护规则等。其中瑞典的一名兽医称,这一提议得到批准的话就意味着欧盟将谢绝部分不符合要求的动物类产品。  据悉,欧盟委员会不久前在会议中讨论如何将动物保护纳入贸易规则中的问题。中国羽绒工业协会负责人表示:“这一旦成为现实,欧盟市场就有权拒绝来自中国羽绒企业的羽绒及其制品,并不是危言耸听。”日本市场也在关注“活拔绒”事件的进展,至于是否会树起类似的“旗帜”现在无法断定。这可以看做是一种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趋势。河北雪驰集团有限公司的薛万涛建议,国内行业协会与企业要把真实的情况告诉欧洲消费者,还原事实真相,有利于中国企业产品出口国际市场。江苏开元畜产嘉友服装有限公司总经理倪荷英深有感触。去年,该公司出口美国一款服装是狗毛衣领。每批货物出港前都必须具备防疫、商检部门出具的来源于非疫区、不是非人道宰杀的报告,一道道环节下来把企业折腾得精疲力竭。其中有一批服装为了等这两个报告,足足在港口“趴”了一周才出海。这无形中增加了企业显性与隐性的成本。“国际动物保护主义可以上升成为一道贸易保护壁垒。”倪经理说,企业后来用化纤的仿真毛代替狗毛衣领。但对方要求必须提供一个小标志告知消费者。别看一个小标志几分钱成本,对于出口企业来说,本身利润空间狭小,不希望再增加什么成本。“现在一些订单都是毫厘必争”。  7.3月23日搜狐博客载文说,“尽管‘活拔绒’事件带有明显的炒作嫌疑,从而凸显出国际动物保护主义可能上升成为一道贸易保护壁垒的现实,但是无风不起浪,我们也不能不承认我国羽绒企业中尚存在‘活拔绒’现象,中国羽绒信息网发出的‘不要继续宣传和生产活拔绒’的紧急通知,就是一个侧面的证明。”“中国羽绒工业协会秘书处那种经不起推敲的所谓调查结论,自然不能服众,更别说得到瑞典电视台的认可。我们要做的不是矢口否认,而是据实陈情,据理力争,尽可能减小负面影响和损失。”“‘活拔绒’事件在全球性经济危机的大背景下,不可避免地带有刻意炒作和贸易保护主义的色彩,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它的本源是动物保护主义,这是发达国家普遍认同的社会良知和道德。”“我们决不能仅仅将其看做是贸易上的自我保护策略,而应将其视为符合社会公共道德的贸易政策并予以尊重。”“活拔鹅绒等于虐待动物,通过虐待动物的方式获取更大利润的企业是不道德的,自然应被消费者抵

纵观各国货币发展历史,货币国际化虽然给所在国带来一定风险,但却远远低于带来的好处。从老百姓的角度看,本国货币的国际化程度高,就意味着在出国旅游、消费、留学的过程中可以较为便利地用本币进行支付,不必经过繁琐的汇兑程序,从政府的角度看,国际货币发行国可以通过发行本国货币为国际赤字融资,相当于对别的国家征收了“铸币税”,其中的好处不言而喻。因此,许多国家的货币都“争先恐后”地走向国际化。这段文字意在(  )。

A、揭示促使货币国际化的原因

B、说明实现货币国际化的结果

C、提醒货币国际化潜藏的危险

D、剖析货币国际化的实现途径

下列对行政行为归类的认定,正确的是________。

A、某市工商局依法向辖区内的企业颁发营业执照属于行政确认

B、某市交警大队的交警对闯红灯的行人进行罚款属于行政处罚

C、某市卫生局对违法经营的餐厅实施查封属于行政执行

D、某市公安局民警为追捕犯罪嫌疑人临时使用某行人的摩托车属于行政征用

,,,,(  )。

A、

B、

C、

D、

下列物质在固态时形成分子晶体的是(  ).

A、I2

B、Na

C、胆矾

D、K2CO3

现有甲、乙两支排球队,每支球队队员身高的平均数均为1.85米,方差分别为,,则身高较整齐的球队是____队.

了  只  一半  吃  面包____

(五十五)  【给定资料】  1.目前,四川全省募捐市场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混乱、重复捐赠现象,不少组织及个人将善款挪作他用;也有多部门捐助同一人的现象,导致受助人一夜之间突然“暴富”,这既不利于发挥慈善作为社会再分配的调节功能,更不利于社会的公平公正。2007年1月19日《成都晚报》报道: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慈善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今后除中央统一安排的民政经常性社会募捐活动,大灾之年以政府名义开展的赈灾募捐,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开展的募捐以外,其他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未经当地民政部门审批,不得组织社会性捐赠活动。民政部门今后将建立社会性慈善捐赠活动审批、公布制度,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已批准的社会性慈善捐赠活动,相关内容同时报送上级民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确保规范、合法的慈善组织能够更有效地整合慈善资源,实现慈善资金的募集、使用的最优化,推进各类善款的募集和使用更加公开透明、合理合法。  2007年1月16日,太原慈善总会成立大会暨慈善活动日通报会公布了太原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全市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该意见指出,今后全市性大型慈善募捐活动都要依法履行申请批准程序,到慈善组织审查备案。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外,慈善募捐必须由政府批准成立的慈善公益组织开展,一切组织和个人均不得自行发起任何渠道和形式的募捐活动,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社会捐赠。  河南省南阳市油泵油嘴厂职工张哲利用网络,与10多名网友创办了一个民间募捐组织,将募集来的钱物捐献给贫寒学子。他建立网站募捐的义举,得到了南阳市慈善总会的肯定和支持。  张哲与网友还制定了《网上捐助章程》,规定所得捐款必须由南阳市慈善总会工作人员、受助方和组织方在场,方可完成捐助程序。张哲与网友“黑金”、“枷楠”一起,还把每月收入的三分之一汇入南阳市慈善总会特批的捐助账户。张哲说,网上募捐完全是在南阳市慈善总会监管下进行,募捐的金额、捐款的去向,全部向所有献爱心的网友公开,接受监督。不久前,一位叫“风筝飞”的网友,往该账号上汇入2000元人民币,这使得大家很受感动和鼓舞。2007年1月22日,张哲等网友利用所募款项,会同南阳市慈善总会来到内乡县夏馆镇黄龙村,将一笔善款捐给了一个贫困家庭的女孩。  网友“小虫”说,以前一些公益网站民政部门不给登记,由于没有一个合法身份,也就不能设立一个用于从事公益事业的专门账户。要组织捐款只能用个人账户,即便账目公开透明,也还是面临质疑,压力很大。所以,官方出台文件,只要通过审批就可以组织募捐,实际上这也给了网络募捐一个“合法身份”。而这又正好弥补了官方慈善机构程序多、捐款使用不灵活、时效性差的弊端。还有网友表示,现在大家一般都采取“点对点”捐款方式,譬如要到敬老院慰问老人,先是调查救助对象,然后到网上募捐,募集到一定款额后,让网友一同去现场交钱,这样就会大大减少质疑。但这种做法往往只局限于一个小圈子,募捐力度不够,款额也较少。另有网友表示,我不赞成受委托捐款,这样有些像“非法集资”,而且也没有证据证明善款用在了哪里。  据了解,目前我国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三部相关法律法规,但这些法律法规对于规范、保护和促进网络募捐的有序健康发展,显然“力不从心”。现在,我国捐助行为的法律关系依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来规范,但这部法律只适用于“公益性社会团体”接受捐赠的行为,私人要成立这样的机构,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公益事业是社会发展的主要内容。公益是一种普遍互助的价值观念。救助不是以个人恩赐的方式直接给予他人,而是通过一定的社会公益机制间接地到达他人手中,而接受帮助则是困难群体“应得”的权利。公益机构是现代社会治理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公共物品中,除了事关国家安全、稳定或需要执法操作的公共服务,其他的都可由政府机关以外的机构来承担具体事务。通常把这样的机构称做公益机构。目前,我国的公共服务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非政府组织NG0(包括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组织)以及部分国有企业的下属单位等共同提供。一般来说,对具有较强公益性、有关产品和服务涉及国家长期利益或大多数公众基本利益的社会事业,如基础教育、基础科学研究以及具有较强社会公益性的技术研究和推广、卫生防疫、公共基本医疗服务等,主要由政府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所称公益事业是指非营利的下列事项:(1)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2)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3)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4)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公益性社会团体受赠的财产及其增值为社会公共财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损毁。国家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益事业进行捐赠。  有些法律界人士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出台时,没有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所以只是一个“粗线条”的法。尤其他在优惠政策、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社会监督等方面没有制定详细的规范,可操作性并不强。在非公益性募捐中,时常会出现募捐发起、捐款资金管理和使用上的难题。而非公益性捐助遇到此类问题时,只能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这两部法律来调整。由于现行法律对这部分问题的解释和规定存在着模糊或真空,这给实际操作带来了很大难度。  网络本身所具有的隐蔽性和不确定性,也给网络募捐带来了监管上的难度。当前,网络募捐在监督和管理上仍存在欠规范的问题,如部分基金会对资金的筹集、投向及捐赠的项目未能实现公开;社会捐赠资金在管理、使用过程中还存在不规范现象,资金的安全性也有诸多隐患。  另外,网络慈善发起的救助往往都属于民间私募行为,募捐的发起者一般都不具备发起募捐的法律资质,如何去规范他们的募捐行为,如何监督所筹善款的流向与使用,将是民众最担忧的问题。很多网友认为,国家应成立专门的网络救助机构,对民间个人捐款进行监管,定期公布账目,最大程度地实现透明化和公开化。这不仅可以保障网络捐助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还能有效规避不法分子进行网络诈骗的伎俩。  2007年3月7日《光明日报》载文:国家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为广大用户创造一个健康、文明、安全的网络环境。通过法律手段,明确网络接人商、网络内容提供者、网络服务业者、线上资料服务业者及其他在网络上提供资料者的责任与义务,引导网络从业人员、网络服务机构严格自律,杜绝有害信息和不良网络产品的制作、复制、发布和传播。与此同时,净化网络环境还要加强网络安全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加快网络安全技术平台建设,大力推广和普及拦截过滤等网络技术,如滤网技术、安全技术、加密技术、信息追踪技术等。  2.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编写的《理论热点面对面(2006)》一书指出:互联网的复杂性,使得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会对其不加引导、放任不管,区别只是方式和程度不同而已。号称“自由之国”的美国,虽然没有专门管理互联网的法律,但却通过完善的法律体系对互联网实行严密的监控。法律授权政府或执法机构,可以截取嫌疑人的互联网通信内容,网络公司有义务向政府提供网络用户的有关信息和背景。法国的网络管理在欧洲处于领先地位,在电子商务的诚信及数字签名、互联网通信的安全管理等方面均有立法,并实行实名上网,个人在网络公司登记的资料必须是完全真实的。在新加坡,对网络监管比较严格,设立了专门机构监控网络有害信息,要求内容提供商认真履行对色情、政治、宗教、种族等方面的有害信息进行过滤的义务,对黑客、垃圾邮件、非法下载等行为的惩处也非常严厉。当然,如何真正做好对互联网高效有力的管理,现在还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  美国对网络募捐的监管比较规范,非政府组织——全国慈善信息局制定了募捐组织行为标准,每2~4年对全国的募捐组织进行一次评估,评估结果通过媒体和网站予以公布。募捐组织的透明度非常大,任何一个公民都可以去查账,这种形式的监管事实证明是十分有效的。在美国,网络募捐已经成为一种高度普及的大众文化。  在澳大利亚,网络募捐均由民间经办,与政府形成了一种合作关系。政府负责规划募捐的发展,确定资助的总额和方向。但政府并不直接开办服务机构,而是由民办机构去提供。民办机构可以平等地通过竞争机制获得政府的资助,但他们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提供政府规定的服务。民办服务组织与居民的关系非常密切,可以更加灵活地适应居民的需要,这些方面比政府办的机构更有效率。同时,他们还可以充分运用自有资源,合理利用社会资源来提供周到服务,从而大大减轻了政府机构的负担。  【问题】  给定资料提到“网络本身所具有的隐蔽性和不确定性,也给网络募捐带来了监管上的难度。”请根据给定资料1、2,联系实际,提出保障个人网络募捐真实性与合法性的有效途径。字数掌握在300字左右。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会员须知

Copyright © 奋学网(www.fxuexi.com)All Right Reserved.湘ICP备2021013332号-3

联系我们 会员中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