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法》真题
A.收养协议纠纷
B.赠与合同纠纷
C.物权变动纠纷
D.商标权纠纷
A
A.当事人不可以约定延长或缩短诉讼时效期间
B.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C.当事人未按照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却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D.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可以主动适用诉讼时效规定进行审判
D
A.权利人提起诉讼
B.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
C.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D.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
B
A.发起人王某于2014年4月转让了其所持本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25%
B.董事郑某于2014年9月将其所持本公司全部股份800股一次性转让
C.董事张某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0股,2014年9月通过协议转让了其中的2600股
D.总经理李某于2015年1月离职,2015年3月转让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B
A.该银行的董事长
B.该银行董事长的配偶
C.该银行董事长投资的甲公司
D.该银行董事长的同学
D
A.某美国企业向中国境内企业投资而取得的股息
B.某美国企业向某英国企业出租机器设备,供其在英国使用而收取的租金
C.某美国企业出售其在深圳的房产而取得的所得
D.某美国企业向中国企业转让专利权而取得的所得
B
A.8.1
B.6.9
C.10.8
D.7.05
A
A.商店向一般纳税人出售办公用品
B.书店向个人销售图书
C.律师事务所免费为社会公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D.航空公司向旅客提供有偿运输服务
A
A.保险公司应承担支付保险金的责任
B.保险公司不承担支付保险金的责任,也不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C.保险公司不承担支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D.保险公司不承担支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退还保险费
C
A.张某,曾为甲大学教授,现已退休
B.王某,曾为乙企业董事长,因其决策失误导致乙企业破产清算,自乙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C.李某,曾为丙公司董事,因贷款炒股,个人负有到期债务1000万元尚未偿还
D.赵某,曾担任丁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
A
A.企业支付的合同违约金
B.企业支付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C.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
D.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
A
A.2.5
B.12.5
C.8.75
D.11.6
C
A.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当行为
B.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C.合伙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D.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B
A.修理厂应将卡车交给陈某依法拍卖,修改费只能向李某主张
B.陈某应当向修理厂支付修理费,其后修理厂应向陈某支付卡车
C.修理厂应将卡车交给陈某依法拍卖,拍卖所得自己优先偿付借款,剩余部分修理厂有优先受偿权
D.修理厂可将卡车依法拍卖,所得资金优先偿付修理费,剩余部分陈某有优先受偿权
D
A.4.8
B.8.8
C.10.4
D.13.6
A
A.1.7
B.1.3
C.1.1
D.0.6
A
A.14.8
B.15.8
C.19.8
D.30.6
B
A.付款人名称
B.收款人名称
C.付款地
D.出票地
B
A.甲公司
B.张某
C.张某组建的团队
D.张某及张某组建的团队
A
A.15日
B.30日
C.3个月
D.9个月
D
A.建筑公司员工接受本公司的工作任务设计建筑图纸
B.客运公司为本公司员工提供班车服务
C.运输公司为灾区提供免费运输救灾物资的服务
D.母公司向子公司无偿转让专利技术
D
A.地铁公司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B.快递公司提供的收派服务
C.搬家公司提供的搬运服务
D.广告公司提供的广告制作服务
D
A.8
B.2.4
C.0.8
D.0.6
B
A.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B.通过捐赠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C.通过投资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D.通过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A
A.该要约可以撤销,只要乙设备厂尚未发出承诺
B.该要约可以撤销,只要乙设备厂的承诺尚未到达甲公司
C.该要约可以撤销,只要乙设备厂尚未为履行合同做准备工作
D.该要约不得撤销,因为要约人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
D
A.国有独资公司应当设股东会
B.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C.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国有独资公司董事可以兼任经理
D.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主席由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
A.需要增加预算总支出的
B.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
C.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
D.地方各级政府因上级政府增加不需要本级政府提供配套资金的专项转移支付而引起的预算支出变化的
A.经营者存在垄断高价
B.经营者存在搭售行为
C.一个经营者在相关的市场份额达到1/2
D.三个经营者在相关的市场份额达到2/3
A.2400
B.3000
C.3600
D.4200
A.孙某不承担责任
B.孙某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孙某承担补充责任
D.孙某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A.支付存款本息请求权
B.兑付国债本息请求权
C.兑付金融债券本息请求权
D.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A.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B.修改公司章程
C.发行公司债券
D.与其他公司合并
A.某药厂通过协议限定医院和药店向病人转售药品的最低价格
B.某汽车厂商通过协议要求经销商按照统一价格销售
C.某市三家期刊网络公司达成协议,将期刊下载价格固定为每篇5元
D.某酒厂通过协议限定经销商向第三人销售其生产的白酒的最低价格
A.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B.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C.有限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
D.国有企业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A.发行人的董事不得参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认购
B.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C.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200人
D.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可以公开转让
A.公司对财务会计报告工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B.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
C.公司的股票被收购人收购达到该公司股本总额的70%
D.公司董事长辞职
A.接受本公司股票做为质权标的
B.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C.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D.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A.抵销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B.故意侵权产生的债务,债务人不得主张抵销
C.双方抵销的债务,都应已届清偿期
D.双方抵销的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应相同
A.来源于中国境内,但与其在我国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B.来源于中国境外,但与其在我国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C.来源于中国境内,且与其在我国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D.来源于中国境外,且与其在我国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A.购置用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投资额
B.为开发新技术发生的尚未形成无形资产而计入当期损益的研究开发费用
C.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D.赞助支出
A.票据债务人为无行为能力人
B.票据债务人的签章被他人假冒
C.票据背书不连续
D.票据上未记载出票地
A.对
B.错
2015年甲公司召开的3次董事会分别讨论事项如下:
(1)讨论通过了为其子公司一次性提供融资担保4000万元的决议,其时甲公司总资产为1亿元;
(2)拟提请股东大会聘任乙公司的总经理刘某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乙公司为甲公司最大的股东;
(3)讨论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参加会议的6名董事会成员中,有4人同时为丙公司董事,经参会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董事会是否有权作出融资担保决议?简要说明理由。
(2)甲公司能否聘任刘某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简要说明理由。
(3)甲公司董事会通过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2014年3月,张某的朋友刘某拟从银行借款8万元,请求张某为其提供担保。张某自行决定以甲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了担保。
2015年4月,张某以甲企业的名义与赵某签订一份买卖合同,价款为15万元,合同签订后,甲企业认为该合同是张某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合同无效。赵某向法院起诉,经查,赵某知悉张某超越合伙协议对其权限的限制签订了该合同。王某、李某认为张某签订的买卖合同的行为不妥,决定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张某是否有权自行决定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担保?简要说明理由。
(2)甲企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3)王某、李某是否有权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
(1)将自产的冰箱、微波炉赠送给偏远地区的小学,该批冰箱和微波炉在市场上的含税售价共为58.5万元。
(2)将自产的家用电器分别移送上海和深圳的分支机构用于销售,不含税售价分别为250万元和300万元,该公司实行统一核算。
(3)为本公司职工活动中心购入健身器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20万元,增值税额为3.4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事项(1)中,甲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需要,简要说明理由并计算销项税额;如果不需要,简要说明理由。
(2)事项(2)中,甲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需要,简要说明理由并计算销项税额;如果不需要,简要说明理由。
(3)事项(3)中,甲公司负担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简要说明理由。
2013年1月,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年。陈某在借款合同中以保证人身份签字。借款合同包含如下仲裁条款:凡是与本借款债务清偿有关的纠纷,应提交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甲公司以其价值350万元的公司厂房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抵押合同中约定: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
2015年1月,借款期满,甲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借款本息。乙银行调查发现,李某在缴纳出资后,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等方式抽逃了100万元出资。为实现借款债权,乙银行以甲公司、李某、陈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取得甲公司厂房的所有权;要求李某在抽逃的100万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向乙银行承担清偿责任;要求陈某承担担保责任。
在庭审中,甲公司抗辩:(1)抵押合同中约定了“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该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抵押合同全部无效;(2)借款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陈某抗辩:(1)自己未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2)因自己只是工薪阶层,不具有代偿能力,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3)即使自己承担保证责任,乙银行也应当先实现抵押权。
李某抗辩,借款债务人是甲公司,自己不应当向乙银行承担借款清偿责任。经查,甲公司、陈某向法院提交仲裁协议:甲公司、陈某与乙银行之间未对实现担保权利的顺序作出特别约定。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物权、公司以及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主张抵押合同全部无效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2)甲公司主张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3)陈某的抗辩(1)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4)陈某的抗辩(2)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5)陈某的抗辩(3)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6)李某的抗辩是否成立?说明理由。